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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出全资购买的婚房, 权归谁?

律师同行  2016-03-19 17:26

[摘要] 父母出全资购买的婚房,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还是个人财产?当房本上只登记了夫妻中的一人为 权人时,这个问题就尤为重要了,因为它决定了未被登记的一方能否分得一杯羹。

在中国传统观念中,结婚要买房子,房子要由男方购买。面对日益攀升的房价结婚买房就离不开父母的帮助。但父母的介入,会使得房屋 权的归属变得复杂,对于离婚分房产的纠纷,我们也感觉司空见惯。因为年轻夫妻一旦闹起离婚,婚房的归属就成为了双方争执不下的问题。

父母出全资购买的婚房,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还是个人财产?当房本上只登记了夫妻中的一人为 权人时,这个问题就尤为重要了,因为它决定了未被登记的一方能否分得一杯羹。

一、尚未进行产权登记(前提)

1、二娃与翠花相恋,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,二人登记结婚,步入了婚姻殿堂。在二人登记结婚前,他们物色了一处江景房,打算作为婚房,二娃的父母就出了全部购房款。

房屋属于二娃的个人财产。

法律依据: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解释(二)》第22条第1款规定,“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”

2、二娃与翠花相恋,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,二人登记结婚,步入了婚姻殿堂。在二人登记结婚后,他们物色了一处江景房,打算作为婚房,二娃的父母就出了全部购房款。

房屋属于二娃与翠花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
法律依据: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解释(二)》第22条第2款规定,“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”

二、已进行产权登记(前提)

1、二娃与翠花相恋,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,二人登记结婚,步入了婚姻殿堂。在二人登记结婚后,他们物色了一处江景房,打算作为婚房,二娃的父母就购买了房屋,并登记在二娃名下。(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再赘述,肯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)

房屋属于二娃的个人财产。

法律依据: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解释(三)》第7条第1款规定,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”

2、二娃与翠花相恋,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,二人登记结婚,步入了婚姻殿堂。在二人登记结婚后,他们物色了一处江景房,打算作为婚房。双方父母便出钱买下了这套房子,但产权登记在翠花一人名下。

可以认定为小夫妻二人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该房屋

法律依据: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解释(三)》第7条第2款规定,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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